福州鼓楼区电动车4月26日起集中报牌(组图)


通过连日的整治,多数电动车已不敢驶入机动车主车道本报[url=]记者[/url]摄于鼓屏路
N本报记者阙文龙张伟黄珊王勋林可毛朝青通讯员张勇刘榕彦倪珠英黄志华高艳艳实习生郑孜菡林皓 关注理由: 正在进行中的福州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备受市民关注。经过连日的动员、部署、路面执法,不少人发现,近几日,福州市区部分路段的交通秩序,逐渐变得井然有序。而昨日福州市区查处的一起无牌军车事件,更让市民相信此次交通整治的力度。与路面整治同步进行的,还有备受争议的电动车管理[url=]
问题[/url]
。来自鼓楼区委的消息,从4月26日开始,该区将率先启动辖区内的电动车报牌工作,届时,一直处于尴尬状态的电动车将有一个合法的身份。鼓楼区的做法能否行之有效?其模式是否[url=]
可以[/url]
全市推广?不少市民表示将拭目以待。 【整治举措】 今后报牌手续移至派出所 按照福州市的整治方案,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行驶。 为此,鼓楼区制定的方案是,从4月26日开始,拟集中在西二环路划定一块建筑空地进行报牌,待报牌工作经验推开后,今后的报牌手续将移至各派出所展开。 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车主上牌时,需带上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属目录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当日内予以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目前具体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所收取的牌、证工本费等,等市物价部门确定后再公布。 200多名区干部参与交通整治 除了给电动车上牌,鼓楼区将持续交通大整治。根据整治的时间表,从4月6日开始为期2个月。整治项目有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出租车、公交车和闯红灯等21项。在全区范围内安排整治187个路口,动员民警300名、保安200名、志愿者50名、机关和社区干部200名,每天分3班执勤劝导。 鼓楼区政府有关人士介绍,为配合这次交通整治大行动,每周一至每周五的19:00—22:00,在每个路口都安排工作人员参与交通整治行动。昨晚,记者就在五四路和华林路交叉路口看到,鼓楼区8名区直机关干部在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民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 成立10支执法队每日上路检查 接着从5月16日开始,鼓楼区将开展为期半年的“禁电摩”(超标电动车)行动,该区将发动全区机关和社区干部、志愿者,与市公安局协调的600名警察学院师生共同进入社区开展宣传工作。 鼓楼区还专门成立一支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执法队,执法人员12人,每日组织上路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并对各街镇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以10个街镇为单位,成立10支联合执法队,每日组织上路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巡查执法。 在出租车管理方面,鼓楼区决定将位于五里亭立交桥东北侧原鼓楼运输公司停车场内的鼓楼区出租车服务站,作为该区首家出租车综合服务站。同时拟定在鼓楼辖区内新建第二家鼓楼区出租车综合服务站。 电动车企或经销商可纳入《选购目录》 昨日,福州市质监局透露,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福州经销商申请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应向福州市目录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9日上午9时,受理地点为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楼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福州市杨桥中路杨南街83号),联系电话0591-83738223。 据介绍,电动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福州经销商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申请表》;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商标[url=]
注册[/url]
证书复印件或商标申请受理单;生产企业《授权销售承诺书》;近一年内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其他城市的目录许可证书或公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存入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 此外,申请电动自行车产品登记的每种型号产品必须单独提供《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申请表》、登记照片及相对应的检验报告。若企业使用的商标不是注册商标,需提供附在车身上商标的照片。 有关目录登记的要求及相关附件表格均可在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网址:www.fzqi.gov.cn)。 福州市质监局要求,对已购旧车的鉴定,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负责承担本品牌已购旧车的鉴定工作,并如实出具统一格式加盖公章的鉴定证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应在福州各销售网点张贴的《委托授权承诺书》中明示。 【整治现场】 首例违法军车无车牌又蒙迷彩布 时间;昨日上午9点25分地点:仓山麦德龙超市 仓山交巡警大队的两位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部军绿色小货车驶入麦德龙超市。因为该车前后车牌都用迷彩布遮住,而司机又身着便衣,民警起了疑心,当场将车拦下。 民警揭下车牌上罩着的迷彩布,才发现这居然是辆无牌车,本该悬挂号牌的地方早已锈迹斑斑。司机说驾驶证和行驶证都在年审,无法出示,却拿出一张总院的派车单。经初步审查,该车属于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警方已对该车处以扣车处理,并准备移交部队处理。 乘客同情摩的假扮“司机邻居” 时间:昨日上午7点50分地点:东大路 正在执勤的温泉派出所民警,在花开富贵附近路面发现一部牌号为“闽A26513”的摩的载着一个乘客停在路边,乘客正在付车费。民警立即上前拦下摩的,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然而一进派出所,车上的乘客潘某却突然矢口否认自己坐摩的,并自称是司机邻居,刚好两人碰到一起就顺路搭车上班。 但潘某没想到,在他下车付钱时,民警已经用执法仪将整个交易过程录下来。见他否认,民警当即将录像放给他看,并讲明非法营运的危害。最终,潘某无言以对。在他的配合作证下,司机陈某也承认自己从道山路开始载客,并依法接受运管部门的处罚。 违规小伙使小聪明被识破 时间:昨日上午10点多地点:杨桥路和白马路交叉路口 20岁出头的小伙子詹某,骑电动车经过路口时,把车开上了机动车道,当即被民警拦了下来,依法罚款20元。可小伙子翻遍口袋找不到20元钱,只好打电话让朋友送来。但偏偏在上班时间,朋友出不了门。 詹某急着骑车脱身,便动起了歪脑筋。他见旁边也有人骑电动车违章被罚,就凑上前去借了别人的罚单,试图蒙混过关。可是,这罚单上的名字却是不一样的,他的花招被民警一眼识破。结果,被拆穿的詹某不仅交了20元罚款,还自愿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骑车不再违章。 【曝光台】 整治首日电眼抓拍到798辆机动车违法 军警车9辆、闽K车8辆

昨日在仓山麦德龙超市门口的这部车 车牌用迷彩布罩着 揭开一看根本没有车牌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消息,曝光4月6日城区交通综合整治首日被电子警察、监控卡口等抓拍到的违法机动车辆。这798部违法机动车中,有军警车辆9部、闽K牌车8部。 □快刀短评 公共利益至上 N望桉 此次福州交通整治行动中,电动车要不要予以限制备受关注,其实这本不该成为问题。只要合乎相关标准,并遵守交通法规,市民自可以以电动车为代步工具,方便出行。 但现在的问题是,“电动车乱象”到了让人担忧的地步。放眼街头,违规行驶的电动车随处可见,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呈逐年上升趋势。一起起惨剧,都给市民生命安全带来威胁,给本来就拥堵的榕城带来越来越沉重的交通成本。 交通整治势在必行。这不是和某种代步工具过不去,而是努力创造一个比较有序和安全的城市整体环境,大家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最终受益的是全体市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共利益”。 这样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并不矛盾。我们呵护公共利益,最终目的是让每一个人的利益却得到更有力保障,免于交通事故的伤害。 而当市民强调自己的骑电动车权时,也应当看看这会否损害公共利益,如果会,这实际上也就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倘若任凭“电动车乱象”泛滥,谁敢担保自己不会成为惨剧中的一员?公共利益至上,这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原则,谁也不应将自己的权利凌驾于此之上。当然,市民膺服公共利益同时,也有权要求更多的公共服务,比如更为便捷通畅的公共交通等等。 【网友声音】 市民“ella”: 报纸上说福州有400多家电动车销售店,没有一家有合法资质。那么,这些店为什么还能开这么多年?如果从1999年国标出台开始,就有部门禁止市场上销售超标电动车,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超标车了。要禁止超标车,先从市场源头上抓起吧,买不到超标车,路上自然就不见超标车的踪影了,但愿这次整治能够一整到底,不然,以后损失的还是买车的人。 网友“蘑菇妹妹”: 电摩乱闯,影响城市形象,也影响市民出行效率与安全,应该整治。只希望这次整顿要有整治酒驾一样的力度,长期保持下去。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如果只整顿几个月,超标电动车又开始公然销售,等出了问题又来一次整顿,政策变来变去,那最后损失最大的都是老百姓。而且每次整治,还要赔上那么多人力、物力,如果没效果,岂不浪费社会资源。 网友“lr052099”: 我家人前几天也刚刚买了一辆电摩,尽管如此,我仍然赞成“禁电摩”,因为我知道电摩上路,不但影响城市交通秩序,也影响自身安全。可禁行之后,家人出行的方便如何解决?因此希望政府在禁电摩的同时,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投入力度。关于福州电动车 大家说俩句吧: